信息 国际规则和组织 Incoterms / Incoterms - 说明

国际贸易术语

Incoterms,国际商业术语 - 字典格式的国际规则,其目的是对外贸领域最广泛使用的贸易术语进行明确的解释。

这样,可以大大降低不同国家对术语不同解释的不确定性。缔约方通常不熟悉各自国家的不同贸易惯例。这可能会导致误解、分歧和诉讼。

为解决可能存在的误解,国际商会于 1936 年首次公布了一套准确定义贸易术语的国际规则。这些规则被称为“Incoterms 1936”。 1953 年、1967 年、1976 年、1980 年、1990 年发布了修正和补充,2000,2010使这些规则符合现代国际贸易惯例。

国际贸易术语是在国际公认的文件中预先定义的国际销售合同的标准条款,特别是用于国际商会制定的标准销售合同。

Incoterms 规定的主要原则是

1. 卖方和买方对货物交付的运输费用的分配,即确定卖方承担什么费用,承担多长时间,以及从什么时候开始,由买方承担。

2. 货物损坏、灭失或意外损失的风险(责任)从卖方转移到买方的时刻。

3. 确定货物交付日期,即确定卖方实际将货物移交给买方或其代表处分的时刻。

需要注意的是,Incoterms 的范围仅限于与销售合同当事人就所售货物的供应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有关的问题(这里的货物是指“有形货物”,不包括“无形商品”,例如计算机软件)。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之外是关于将所有权从卖方转移给买方的规则,以及当事方未能履行其在货物销售合同下的义务的后果,包括免除当事方责任的理由,受适用法律或《维也纳公约》规定。条款的结构是按照与基本交货条款相关的卖方义务范围递增的顺序形成的。

Incoterms适用的关键条件是所有权转移时刻的规定必须在合同中单独规定,重要的是所有权转移与向买方转移意外损失或风险的风险相一致货物的损坏。


 

在实践中,大多数情况下有两种误解 Incoterms 的选择。

1. 将 Incoterms 的条款误解为与运输合同的关系比与销售合同的关系更大。

2. 认为他们应该涵盖双方希望在合同中包含的所有义务的误解。

Incoterms 仅在销售合同框架内规范买卖双方之间的关系,而且仅在某些方面。同时,进出口商必须考虑执行国际销售交易所需的各种合同之间的实际关系——其中不仅需要销售合同,还需要运输、保险和融资合同.

Incoterms 仅指这些合同之一,即销售合同。

应该强调的是,Incoterms 并非旨在通过包含法定条款或单独协商的条款来取代完整销售合同所需的合同条款。

Incoterms一般不规范因各种障碍导致的违约后果和免责。这些问题应通过销售合同的其他条款和相关法律来解决。

Incoterms 最初旨在用于跨国销售货物以供交付时使用:因此 Incoterms 是国际贸易术语。


 

每个 Incoterms 规则都分为基本类别,每个类别都有自己明确的方向,定义为一个术语。

每个术语都是一个缩写,第一个字母表示义务和风险从卖方到买方的转移点。

  • E组- 装运,义务转移 - 在发货地(出发地)。卖方有义务直接在制造厂、其仓库向买方提供货物,卖方不进行货物清关;卖方不负责将货物装载到车辆上。
  • F组- 主要运输不由卖方支付(主要运输未付),在出发终端转移主要运输的义务。卖方承诺将货物交由买方自己聘请的承运人处置。
  • C组- 主要运输由卖方支付(主要运输已支付),义务转移 - 在主要运输的到达终端。卖方有义务订立货物运输合同,但不承担货物意外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 D组- 到货,买方义务转移,全部交货(到货)。卖方承担所有运费并承担所有风险,直至货物运抵目的地国。

图片中的国际贸易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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