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 注册所需文件

在符拉迪沃斯托克海关登记所需的文件

为了通过跨境货物的清关并在制度中释放货物以供内部消费或根据其他海关制度放置,货物的接收者 - 对外经济活动的参与者必须在活动区的海关当局登记货物所在的位置。
注册文件清单如下。


 

法人登记

  1. 您可以通过点击此行下载进入海关电子数据库的申请。(申请时需每行加盖4个印章)
  2. 俄罗斯国家统计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公证副本)。
  3. 俄罗斯税务部机构法律主体登记证书的副本,由公证人或签发文件的当局认证。
  4. 国家登记证明,或经公证人或签发该文件的国家机关证明的副本。
  5. 银行开立银行账户(货币和卢布)的原始证明(不超过一个月),信笺抬头,包含有关银行名称、OKPO 代码、银行代理/账户、TIN、法定地址的信息。
  6. 税务监察局出具的关于在国家统一法人登记册中登记变更的证明副本(如果在注册或重新注册后发生变更),或由公证人或由公证人证明的副本签发该文件的机构。
  7. 2002 年 7 月 1 日之前在对外经济主体国家注册地注册的对外经济活动主体,根据 2001 年 8 月 8 日联邦法《法人国家注册法》重新注册证书的副本经公证人或公共机构认证的活动。
  8. 如果公司是 100% 的外商投资,则需提供俄罗斯联邦司法部下属国家注册局的证明(适用于 2002 年 7 月 1 日之前注册的对外经济活动参与者),或经公证人证明的副本或由签发文件的当局。
  9. 由公证人或签发文件的国家机关认证的企业章程副本,加盖税务监察局印章(以及对其进行修改并附有注册证书)。
  10. 经公证人或签发文件的公共机构证明的组织章程大纲的副本(以及对其进行的修改及其注册证书)或有关机构的决定。
  11. 法人实体统一国家登记册摘录(原件或公证副本)。
  12. 创始人关于设立公司和任命总经理的决定,加盖法人印章。
  13. 关于任命董事的命令。
  14. 关于任命总会计师的命令。
  15. 证明对外经济活动主体的金融和经济活动负责人身份的文件副本(全名护照复印件,注册)由法人印章认证。
  16. 授权向 OTI 提交文件的人的命令或授权书。

附言如果没有这样的组成协议,则仅向海关当局提供组织章程(见第 2 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

  1. 您可以通过点击此行下载进入海关电子数据库的申请。(申请时每行需加盖4个印章)
  2. 作为个体企业家的国家注册证明,或经公证人或公共机构认证的副本。
  3. 俄罗斯国家统计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或经公证人或签发文件的当局证明的副本。
  4. 银行开立对外经济活动主体银行账户(货币、卢布)的证明原件(证明必须注明:银行和代理账户的OKPO代码)。
  5. 俄罗斯税务部的注册证明或通知,或经公证人或签发文件的当局证明的副本。
  6. 个体经营者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由个体经营者签名和印章证明,如果他有印章。
  7. 授权向 OTI 提交文件的人的公证授权书

附言如果海关当局怀疑文件的真实性,则为了核实复印件上的信息,需要提供这些文件的原件,核实后原件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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